关于公示解放军运动员代表地方参加七城会名单的通知
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参赛单位:
按照《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符合参赛条件的解放军运动员可以代表入伍前注册或征召入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城市或区参加七城会。现将经初步审核后的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7日。在此期间内,各单位如有意见,可书面反馈国家体育总局。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运动会管理处
田飞鹏
电 话:(010)87182307
传 真:(010)87182046
解放军运动员代表地方参加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名单.xls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