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进入大连外国语学院本科学习的通知

体人力字〔2011〕339号

 

关于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进入大连外国语学院本科学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大连外国语学院2012年继续招收优秀退役运动员于9月免试进入该院英语、日语、韩国语、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对外汉语、新闻学、汉语言文学9个本科专业学习。现就有关推荐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得全运会以及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前3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前6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8名或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三)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退役运动员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

(六)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

(七)在符合免试入学政策,报名参加学习的退役运动员中优先选择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乒乓球、网球、羽毛球、艺术体操、健美操项目的退役运动员。

二、推荐录取程序

(一)所有报名参加免试进入大连外国语学院学习的退役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以便于办理录取手续;

(二)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自愿报名并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运动员免试入学规定进行推荐;

(四)体育总局初审运动员成绩,由大连外国语学院提出拟录取人员名单;

(五)体育总局汇总全部材料,报教育部审批,由大连外国语学院下发录取通知。

三、学制及学费

本科学习学制为四年,学费参照大连外国语学院2012年度新生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申请退役运动员助学金。

四、有关事项

(一)运动员被录取后,由大连外国语学院按照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管理,户口和档案关系脱离原单位,毕业后通过高校毕业生渠道就业。

(二)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是加强运动员保障、解决运动员安置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将此通知转发或张贴,并严格按照条件做好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三)所有报名的退役运动员务必于2012年3月2日前统一将报经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的《2012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和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报至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其中《审批表》报送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体检表报送原件一份;其余申报材料均报送复印件一份,复印纸规格为A4)。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100763)

联系人:张欣芳

电话:(010)87183970  

传真:(010)87182096

大连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于金龙

电话:(0411)86114486

 

附件:2012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doc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大连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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