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
截至2019年05月0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下列国家达成互免签证协议。中国公民持有关护照前往下列国家短期旅行通常无需事先申请签证。
(本表仅供参考,注意及时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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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有关协议。
*2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有关协议。
*3 适用《中国与欧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
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相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4 前往免签证国家,请提前准备好《出境证明》,出境时交边境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