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9〕4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9年1月29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队,分成两批,于2019年2月18日、2月20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离境。比赛结束后队伍将分成两批,分别于2019年2月26日、2月28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返回。
届时,该队将携带运动枪弹(安全装箱)出入境。 持枪人数36人,共53支枪,气枪弹19200发,口径弹29000发。
请国家射击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9年 2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