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9〕3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9123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分成两批,于20192月10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离境。训练结束后队伍将分成两批,分别于2019324日、329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返回。

届时,该队将携带运动枪弹(安全装箱)出入境。 持枪人数26人26支枪。

国家射击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9 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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