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内蒙古冬季两项队携带运动枪支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9〕100号
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9年8月22日,收到你中心提出的内蒙古冬季两项队携带运动枪支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略)
附件:内蒙古冬季两项队携带运动枪支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