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支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128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10月15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支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队,于2018年11月9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离境。活动结束后,于2018年11月14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返回。

届时,该队将携带运动枪支(安全装箱)出入境。 持枪人数1人,共13支枪。

请国家射击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支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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