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冬季两项国家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123号

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9月12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冬季两项国家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冬季两项国家队,持枪人数15人,共15支枪、子弹15000发(安全装箱)于2018年10月10日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境,并于2019年3月25日由北京首都国际入境。

请冬季两项国家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冬季两项国家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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