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顶峰徒步有限公司2019年春季国际登山二队攀登珠穆朗玛峰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98号

顶峰徒步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931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珠穆朗玛峰登山活动的申请。

经审查,已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顶峰徒步有限公司2019年春季国际登山二队2019410日至61日攀登珠穆朗玛峰

请严格按照《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请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西藏自治区登山协会按照章程,协助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2019年春季国际珠穆朗玛峰登山二队人员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93月1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