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新疆凯途高山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登山II队攀登慕士塔格峰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43号

新疆凯途高山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1842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慕士塔格峰登山活动的申请。

经审查,已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新疆凯途高山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登山II队于201872日至20日攀登慕士塔格峰。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新疆自治区登山协会按照章程,协助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新疆凯途高山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登山II队人员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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