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许可字【2018】31号
七大峰俱乐部:
本机关于2018年3月29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珠峰登山活动的申请。
经审查,已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七大峰俱乐部春季国际登山A队于2018年4月6日至6月6日攀登珠峰。
请严格按照《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请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西藏自治区登山协会按照章程,协助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七大峰俱乐部春季国际登山A队珠峰人员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