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许可字【2018】24号
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8年3月20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慕士塔格峰登山活动的申请。
经审查,已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公司登山I队于2018年6月10日至27日攀登慕士塔格峰。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请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新疆自治区登山协会按照章程,协助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公司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攀登慕士塔格峰登山I队人员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