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举办2017年第三届西南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的决定

体许可【2017】82号

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7年818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2017年第三届西南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的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于2017年927日至30日在广汉市举办2017年第三届西南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

请认真做好大会筹备、组织、安保、食品、卫生、医疗和接待等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国家体育总局

2017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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