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自行组织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结果及笔试(实操考核)事宜的通知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关于自行组织公开招聘的公告》的相关程序,现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及笔试(实操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截止至2016年10月20日,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为:
    1.基建维修处电力运行值班岗位:
    律斯、李建军。
    2.基建维修处空调采暖设备运行值班岗位:
    杨贝利。
    二、笔试须知
    1.笔试时间:10月30日9:30—11:00。
    2.笔试地点:北京市龙潭中学101室(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板厂南里3号)。
    3.考生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如丢失,请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照片、户籍专用章的证明),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笔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
    4.考生请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5.考生请注意监考老师及试卷、答题卡上的提示、提醒,按要求填写(涂)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涂)错误可能导致没有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6.答题时请务必用2B铅笔将答案正确填涂在答题卡上,没有填涂在答题卡上或未按要求填涂的,可能会影响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关闭通讯工具。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运算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8.请勿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自带的书刊、纸张、书包等物品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取回。
    9.笔试结束后,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老师检查后方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本次笔试将执行严格的考场纪律,严禁替考、传抄、偷看等作弊行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作弊人笔试资格,并将通知所在单位。
    11.笔试地点为学校教学场所,笔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校区,以免影响其他正常教学活动。校园内请勿吸烟。
    12.自行车、机动车不允许停放在考场园区内,请考生自行安排。
    三、实操考核须知
    1.实操考核时间: 10月30日下午13:30-15:00。
    2.地点: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东院(乒乓球馆门口集合)。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体育总局训练局人事处(87183503)。
    五、请以上人员于2016年10月28日下午5点前前往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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