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2016年自行组织公开招聘工勤岗位人员资格初审及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2016年自行组织公开招聘膳食工勤岗位人员的公告》的相关程序,现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及笔试、实操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截止至2016年8月4日,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为:
    膳食处红案岗位:冯威。
    笔试考试当天,在考场门口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须知
    1.笔试时间调整为:
2016年 8月20日10:00—11:30。
    2.笔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西院,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0号。
    3.考生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如丢失,请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照片、户籍专用章的证明),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笔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
    4.考生请注意监考老师及试卷、答题卡上的提示、提醒,按要求填写(涂)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涂)错误可能导致没有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5.客观题请务必用2B铅笔将答案正确填涂在答题卡上。没有填涂在答题卡上或未按要求填涂的,可能会影响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关闭通讯工具。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运算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7.请勿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自带的书刊、纸张、书包等物品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取回。
    8.笔试结束后,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老师检查后方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本次笔试将执行严格的考场纪律,严禁替考、传抄、偷看等作弊行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作弊人笔试资格,并将通知所在单位。
    10.笔试地点为学校教学场所,笔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园区,以免影响其他正常教学活动。园区内请勿吸烟。
    三 、实操考核事宜
    1.实操考核时间调整为:2016年8月20日下午13:00-15:00。
    2.地点:北京东城区天坛东路50号,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西院。
    3.注意事项:实操考核分为指定项目和自选项目。指定、自选项目的原料、配料、调料、场地等均由训练局提供。考生请自备工作服,可根据个人偏好自带烹饪工具,一般烹饪工具训练局均可提供。
    四、 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须提前宣布考场纪律、发放答题卡、试卷等)。
    2.自行车、机动车不允许停放在考场园区内,请考生自行安排。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体育总局训练局(87183503)或体育总局人力中心(6715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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