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体育交流中心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关于对外体育交流中心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3-12-13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的相关要求,经过笔试、体检、面试、考核等程序,经对外体育交流中心研究决定,拟聘用毛旭等3人为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3日—12月23日。
   1.毛旭,准考证号13600901001,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办公室秘书;
   2.段英华,准考证号13600902001,女,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交流培训部项目开发;
   3.刘肇雍,男,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对外体育交流中心签证护照服务部护照签证工作岗位(自行组织)。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以向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反映。联系人:朱玥,联系电话:87182374,传真:67123110。
   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可向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或监察部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反映(详见公开招聘专栏中10月8日公布的监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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