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的相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研究决定,拟聘用李汉杰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月15日—1月25日。
    李汉杰,男,准考证号13601301001,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清河执法队干部,拟聘用岗位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三部竞赛管理。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以向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反映。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87182164。
    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可向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或监察部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反映(详见公开招聘专栏中2015年9月30日公布的监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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