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公寓迷你KTV机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运动员公寓迷你KTV机项目 |
预算金额 | 25万元 |
项目内容 | 1、八毫米钢化隔音玻璃房; 2、触摸点歌屏+大显示屏双屏; 3、高保真话筒2个; 4、头戴式耳机2副 ; 5、高脚座椅2个; 6、遮光窗帘2幅; 7、K歌房专用空调(2台共用); 8、华为4G路由器(2台共用); 9、单机尺寸高2.8米(含空调高度)*长1.5米*宽1.5米;最大功率 1500W/2台(含空调);电源:220V;整机重量不超过400KG。 10、网络:网速4M以上的有线网络,或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华为4G路由器(不收费)。 11、拥有正版曲库,国内著名互联网音乐公司授权,定期免费更新 12、可实现实时录音、微信下发及共享功能,联网可进行唱歌PK、排名及评分。 13、保修期1年以上,北京地区范围内可进行7*24小时售后维修服务,北京地区拥有维修实体店,可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更新服务。 14、KTV机可进行单机操作,设置为唱歌免费,用于自用。 15、下单后,一周内发货,到货后一周内全部免费安装调试成功,无后续其他费用。 16、该产品在北京地区内的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内应有成功入驻和铺设经验,具有一定知名度,消费反应良好。 |
供应商 资质及采购形式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须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8、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
公示期 | 3月23日至3月25日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胡昉 84375046 |
备注 |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投标人发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3、营业执照复印机(加盖公章)至电子邮箱1581043979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