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正式颁布实行

        2011年12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在全省正式颁布实行。《实施计划》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政策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从中不难发现,未来五年,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身体更健康、生活更幸福,充分享受体育发展的成果,成为浙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实施计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省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其中,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强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全省总人口的35%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得到不断满足,社区体育组织网络和体育社团建设不断完善,体育骨干队伍进一步发展,体育创强争先工作深入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更加完善。

        《实施计划》更加关注基层体育设施和体育组织建设、更加关注各类人群体育健身的协调发展,明确了各级政府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中的主导作用并提出相关要求,要加大群众体育宣传力度、促进体育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有机结合,构建浙中、浙西、浙东南、浙北地区四大体育休闲生活圈;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扎实推进小康体育村、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群众体育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竞赛表演等活动。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