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游泳教员、救生员工作研讨会召开

    4月14-15日,江苏游泳教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体育局副巡视员吕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13个大市体育职鉴工作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承担各地游泳教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学工作的培训教师、相关专家考评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和师资业务培训。
    吕卫东在讲话中指出,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于今年2月21日正式颁布,并于5月1日起施行,包括游泳在内的首批四个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即将对社会公布。这是一个利好消息,对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将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和能力,对从业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市体育职鉴工作负责同志一定要加强对新出台政策法规的研究,吃透精神实质,抓好对接落实。要加强交流学习,把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作为一个抓手或切入点来加强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提高体育经营活动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要统筹抓好本地区游泳教员、救生员培训鉴定工作,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培训鉴定质量。
    他强调,授课专家老师要牢牢把握这次师资业务培训总的指导思想,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分配授课时间,要突出重点,着重加强考核标准调整幅度比较大、学员掌握相对薄弱的环节教学,要理注重论联系实践,要强化练习,强化动手能力。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动机,把握珍惜培训机会,俯下身来,静下心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来,要尊重老师,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组织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尽可能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研讨会和培训班顺利进行。
    本次研讨会培训班是在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出台、游泳教员鉴定考核标准修订的背景下召开的,会上,江苏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张建飞主任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的目的意义以及如何对接国家政策精神、做好2013年全省游泳、救生等高危项目培训鉴定工作提出了要求,13个大市体育职鉴工作负责同志交流了有关经验做法,对43名培训老师进行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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