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及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4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将于11月6日至9日在湖南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刘岩、俞丽(游泳中心)、岳岩(河北)、郑嘉(四川)
二、裁判员
裁判长:吴新培(天津)
副裁判长:佘小萍(广东)、刘澜(湖南)
北京:邓羽、常思
天津:陈琦、候冬梅
上海:李嘉、吴怡文
江苏:陈娟、黄馨纯
湖北:张军、朱玉琼
湖南:张硕、杨蓓
广东:白慕炜、刘鸥
四川:李瑛、蒋婷婷
广播员:由地方选派
音响员:由地方选派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另选派以下人员前往赛区担任裁判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穆巍(天津科技大)、阮慧(山西大学)、庞梅(沈阳体院)、翟丽娟(辽宁游泳中心)、李冬影(长春职校)、于巍(黑龙江游泳中心)、徐盈飞(上海悠瑞机电涂料工程有限公司)、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葛媛(济南业校)、卢家伟(郑州大学)、陈轲(湖南师范学院)、匡泳洁(湖南省怀化学院)、衣晓晨(国防科技大学子弟学校)、李莉(广东食药品职院)、吕尤(广西师范大学)、涂笔苑(海南文化出版体育厅)、黄灿(成都体院)、李园圆(四川新辰)、蔡睿(曲靖师范学院)。
三、调研人员
MAYUKO FUJIKI(外教)、林洪(体科所)、徐平(奥体中心)、王雄、高旦潇(体能训练中心)、金蝉(江苏)
四、参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进行花样游泳新规则学习,并进行国家级裁判员考试。
(二)请参赛裁判(后台裁判及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自带白色上衣、裤子和白鞋。
(三)请各队为比赛项目准备音乐CD光盘,一式2份,一盘一曲,请标明单位、项目、时间、曲名。
(四)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
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84、010-67170595),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11月3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11月5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超出大会接待部分的裁判员食宿、交通费等由我中心负担。各参赛队编内人员自缴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学习班
经研究,将于2014年11月3日至5日在长沙举办裁判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所有参加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的裁判员。
(二)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4日至5日在长沙举行。11月3日报到。
(三)培训内容
学习研讨花样游泳新规则,并进行考核。
(四)经费
担任比赛的裁判员食宿费由游泳中心负担。自愿报名参加学习班的超编人员全部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300元。
九、请湖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做好比赛的相关筹备工作。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