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在第十五届亚洲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体竞字〔2007〕3号

关于表彰在第十五届亚洲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我国体育代表团在第十五届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了165枚金牌、88枚银牌、63枚铜牌,实现了金牌和奖牌总数第一的目标。
为了鼓励在本届亚运会上为我国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解放军等单位,现根据各单位取得金牌人次数情况,决定对广东省体育局、上海市体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体育局、辽宁省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局、天津市体育局、浙江省体育局、湖北省体育局、福建省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河北省体育局、吉林省体育局、河南省体育局、陕西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江西省体育局、黑龙江省体育局、山西省体育局、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重庆市体育局、贵州省体育局和云南省体育局27个单位予以表彰。
附件:第十五届亚运会各单位获金牌统计表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七年一月四日


附件:第十五届亚运会各单位获金牌统计表
单位
金牌
名次
广东
42
1
上海
37
2
解放军
32
3
江苏
27
4
辽宁
26
5
北京
24
6
四川
21
7
山东
17
8
天津
16
9
浙江
15
10
湖北
12
11
福建
11
12
湖南
11
12
河北
8
14
吉林
7
15
河南
6
16
陕西
6
16
安徽
4
18
江西
4
18
广西
4
18
黑龙江
3
21
山西
1
22
内蒙古
1
22
海南
1
22
重庆
1
22
贵州
1
22
云南
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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