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表彰2011年在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2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对在2011年业余训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北京市朝阳区体育运动学校等50个单位,韩仲元等100人受到表彰。
为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表彰在2011年业余训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推荐和公示后,授予北京市朝阳区体育运动学校等50个单位“2011年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韩仲元等100人“2011年全国业余训练先进个人”称号,并通报表彰。
在表彰的同时,总局也表达了希望,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能够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单位和个人,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全国业余训练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体育强国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关于表彰2011年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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