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3号(医疗体育类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支持怒江建设国家级野水漂流训练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体育总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于2018611日至13日组织专家调研组前往怒江州实地考察调研,客观详实的了解当地河流、气象、道路等综合条件,情况如下。

一、有利因素

(一)怒江州境内的怒江流域分布大量的白水险滩,在不同季节具备不同形态和难度,适合不同运动水平的职业运动员和爱好者进行训练、体验和比赛。

(二)怒江已经组织过多次国际性野水漂流赛事和极限漂流挑战赛,在国际水上运动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利于吸引一定国家的运动员和爱好者前来体验、训练和参赛。

(三)怒江每年最适合进行漂流运动季节为11月至2月的冬季,因为这个时候是怒江的枯水季,水位低,水流量小,是全年中进行漂流运动最安全的时期,同时怒江自福贡县以下为干热河谷气候,冬季的气温也相对温暖干燥。在世界范围内,因气温和水量等原因,冬季能开展漂流运动的场地并不多,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运动队来怒江进行训练或比赛。

二、不利因素

(一)交通条件差。怒江州全境目前还没有高速公路与机场,只有一条国道,且路况极差。本次调研期间恰逢雨季,沿途遇到多次落石与道路塌方,非常危险。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怒江州属于全国的深度贫困地区,除州府六库外,怒江州其余县或乡镇的住宿与餐饮条件相对落后,基础建设条件不具备接待运动队长期训练的能力。

(三)救生救援条件和能力不足。怒江干流上险滩密布,江面宽阔,沿途的堤岸基本处于天然原始状态,水面与现有公路之间距离与高度均很大,在之前举办的皮划艇赛事中均遇到了救生救援方面的困难。由于距公路较远,且现有公路的路况极差,一旦发生人员伤病情况,伤员运往附近医院的时间难以确定。怒江州境内现有医疗设施条件也较为落后,对重大或紧急伤病情况的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怒江的自然水域情况可以满足建设成为国家级野水漂流训练基地。

2.在怒江州贡山、福贡和泸水境内,可沿怒江修建多个漂流训练点和补给站。

3.漂流基地的建设初期可将基地主体规划于州府所在地六库附近。

(二)建议

1.针对怒江水域的特点着手建立专业的水上救生救援团队、运营管理团队,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服务机制。

2.采取各类运营方案与预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积极与属地体育主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治安管理部门、安监管理部门、医疗服务机构等部门采取多位一体、责任到人、分工到人的综合性防控机制。

3.对怒江水域有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食品安全、运动安全、消费纠纷等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预案,加强对各类即将出现的隐患早排查、早处置、早解决,将各类事故控制在萌芽之前,达到可防、可控。

4.在满足国内外专业运动队与运动爱好者需求的同时,充分利用漂流基地的吸引力,努力推动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弥补怒江自治州边远地区体育休闲产业的不足,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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