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1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支持革命老区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坚持按照“保基本”和“扶贫扶弱”的原则,对贫困地区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中央资金用于支持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重点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社区、乡镇、行政村增建、更新体育场地设施,重点支持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路径”等室内外全民健身设施,并鼓励引导各地投入资金建设适合群众健身的体育场地设施,保障这些地区群众基本体育健身需求。此外,从财政部了解到,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可用于支持革命老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016年,我总局按照中央要求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对象由中西部扩大至东部享有中西部政策的地区,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2016年共投入1400多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临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包括建设1个县级全民健身中心、11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笼式足球场、1个多功能健身场地,资金支持力度在全国排名较为靠前。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关于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继续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临沂等革命老区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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