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综合处
会计管理和信息处
审计处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结算一处
结算二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会计委派办法,组织实施向各直属单位委派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
(二)负责建立会计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会计培训考核,负责总局系统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总局财务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负责总局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人员业务管理培训工作;
(五)组织实施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单位撤并等专项审计工作;
(六)负责总局系统重大赛事、重点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向总局系统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
(七)负责总局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工作;
(八)负责总局系统单位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的初审核工作;
(九)负责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工作;
(十)办理总局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它资金的划拨、收付等事项;
(十一)负责总局机关行政、事业、外事等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