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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举办学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 信息报送-各单位 > 江苏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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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下午,镇江市学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培训班在市京口饭店举行。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卫虹霞处长受邀前来授课,全市体育系统各级干部、体育局机关全体人员、市属单项体育协会的领导均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还专门邀请了市相关部门的领导和部分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文体站长参加。
  去年10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突出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更好地推动了全民健身事业长效机制的构建。
  市体育局徐萍局长就全市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作了重要布置。她在讲话中强调,体育部门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此次全市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目的就是要加强各级领导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扩大《条例》的影响力,把《条例》宣传到城乡基层和广大群众中去,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下一步,市体育局将认真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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