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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06年全国青年篮球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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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区、市)体育局训竞处(球类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鉴于当前全国青年篮球队伍存在的因运动员年龄不实、弄虚作假造成的严重干扰训练、竞赛工作的情况,为严肃注册纪律和比赛秩序,纯洁公平竞赛环境,调动各级训练单位挖掘、培养后备人才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注册工作作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队仍将按照中国篮协规定的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二、全国所有青年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国篮球协会运动队年度注册申请表》;
(二)运动员个人的年龄公证书(当地公证机关出具);
(三)运动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年满16岁运动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出示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运动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7寸正面半身相片2张,并将运动员照片存储在U盘里上交。
三、已在青年队注册的适龄球员(注:适龄球员指该注册球员同时符
合少年甲、乙组的参赛年龄要求)不得再到少年组(甲、乙组)进行注册。但在同一个年度内,虽曾在青年队注册,但未能报名参赛的适龄球员,如少年甲组比赛规程允许此类球员参赛的除外。
四、各注册单位接本通知后,须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教练员、运动员及其法定监护人,并就运动员注册年龄在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出运动员年龄不实的,须在年度注册时予以纠正,中国篮协将免于追究责任。2007年青年联赛开始前,中国篮协将派出专家组统一进行骨龄测试,如在此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中国篮协将作出如下处罚:
(一)全队出现两名(含)以下队员的骨龄与注册年龄不符并且超出参赛规定标准的,除取消该球员的参赛资格外,还将停止该队主教练下一年度的注册资格。
(二)全队出现三名(含)以上队员的骨龄与注册年龄不符并且超出参赛规定标准的,除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并交纳参赛违约金10000元外,还将取消该队下一年度的注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取消主教练2-4年的注册资格,全国通报批评。
五、未尽事宜,由中国篮协负责解释。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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