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总局政务  |   体育发展  |   全民健身  |   竞技体育  |   体育产业  |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 子站 - 直属单位 - 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 竞赛规程
2007年全国田径特许赛(青岛赛区)规程
      发布时间:2007-06-11
字体:【】 【】 【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青岛市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07年5月29-30日在青岛市宏城体育场田径场。

  四、参赛单位:各省市田径队。

  五、竞赛项目
  男子(15项)
  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00米栏、3000米障碍、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
  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1项)
  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00米栏、3000米障碍、跳高、铁饼、标枪。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6》执行。
  2.比赛录取前三名排名积分、报名只有3人的项目只录取第一名积分、不足3人的项目不予立项。

  七、报名、报到及收费
  1.请按照特许赛要求5月18日前统一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单寄至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可由注册单位报名,参赛费每人50元(以注册证为准)。
  3.未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在5月18日前将报名单报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参赛费每人100元。
  4.比赛食宿每天170元。
  5.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报到(青岛市宏城体育场),具体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
  6.需接送站的单位提前通知大会,交通费每人20元。
  7.需订返程车票的队请将返程时间、车次、人数一同寄至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

  八、赛事类别与技术会议
  1.本次比赛为F类。
  2.5月28日上午9:00点召开技术会议,(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队派一人准时出席。

  九、裁判员
  1.裁判员主要由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青岛市体育局选派。
  2.技术代表及官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将对参赛队员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一、承办单位及联系人:
  1.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董学智
  3.联系电话:0531―86463908 13658635719 传真电话:0531-86463649。
  4.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65号。邮编:250014


  
   2007年4月23日


 
国家体育总局版权所有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承办
国家体育总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电话:010-87182008
网站联系电话:010-87182998/87182280  E_mail:webmaster@sport.gov.cn
京ICP备05070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