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或田管中心,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训竞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训竞处,各行业体协:
为维护国家荣誉,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保证体育运动的纯洁、公平、公正性,深入贯彻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一号令和《中国田径协会反兴奋剂实施细则》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田径项目出国比赛前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特下发《田径项目队伍出国比赛反兴奋剂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田径项目队伍出国比赛反兴奋剂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田径项目运动员反兴奋剂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