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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跆拳道队集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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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备战2007年世界跆拳道锦标赛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国优秀跆拳道运动员进行冬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2007年4月1日至4月20日
二、集训地点:
(一)女子:天津市韩家墅训练基地
(二)男子:北京军区跆拳道训练基地
三、组织领导: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赵 磊
成 员:郑 宇 陈立人 胡亚军 赵继和
(二)技术顾问组:
李胜国(韩国) 林官仁(英国) 罗一汉(韩国)
曾于久(武汉体院)
(三)集训名单:
1、总教练:陈立人
2、体能总教练:王卫星(北体大)
3、外籍技术教练员:金荣稹(韩国)
4、干事:田爱丽 柴水平
5、A组教练员:
女队主教练:卢秀栋(北体大)
女队级别教练员:刘道光(山东)、王润强(北体大)、周仁志(安徽)、张会景(清华大学)、陈亮(天津)、黄鹂(前卫)
男队主教练:鲁凡(武汉体院)
男队级别教练员:佟亮(广东)、姚强(北京)、崔沉义(河南)、马曙光(北京军区)
6、国家队B组教练员:韩国平(浙江)、王志杰(江苏)、马亚民(山东)、金勇哲(前卫)、刘良宗(河北)、刘奇(四川)、李玉清(上海)、孔繁桃(北体大)、朱朝阳(解放军)
7、科研教练员:王长生(北体大)、高志红(河北体院)、周攀(广东)、高晓磷(总局体科所)、刘宏伟(沈阳体院)、周帆扬(北京)
8、队医:朱丽华(北体大)、桂杰、丁伟(北京)、白卫民(河南)
7、运动员:
(1)女子正式运动员(19人):
杨萍、刘蕊、王朔(解放军)宗绍娟、罗微(北京)、陈中(河南)、刘晶(天津)、董凤鸣、林萍、张碧玉(浙江)、王莹、吴静(安徽)、吴静钰(江西)、冯飞(宁夏)、姜玲玲、王蒙利(前卫)、王俊楠(四川)、李丹(上海)、冯芸芸(山东)
(2)男子正式运动员(22人):
张岳、唐华、刘哮波、杨富超(北京)、林志鹏、丁鹤、李民国、张国吉(解放军)、左毅、潘冬冬(河南)、林海峰、李腾飞、陈学谦、岳耀毅(湖北)、任毛毛(北京军区)李来(广东)、张玲江、王浩、朱峰(浙江)、许波(陕西)、刘广松(山东)、马冲(上海)
(3)女子专职陪练:(8人)
车新港、吴庆胜、李志(山东)、李振、朱磊、阎岩(安徽)倪铭泽(北京)、万勇(贵州)
(4)试训运动员:(15人,名单待定)
四、经费:
(一)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的伙食费、住宿费及训练经费等由我中心负担;
(二)到医院就诊费由各单位自理;
(三)参加集训人员的差旅费自理;
(四)国家队B组就地集训,所有费用自理。
五、报到注意事项:
(一)教练员、运动员接到集训通知后按时到集训地点报到。集训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天津市韩家墅训练基地:赵继和(电话:022-26950662)
2、北京军区跆拳道训练基地:柴水平(电话:13366385408)
(二)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集训单位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集训人员自带运动服、道服(鞋)及日用品;试训队员自备护臂、护腿、护膝、护裆等个人护具。
六、联系人:韩炜 (拳跆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部)
电 话:010-51902353 传真:010-51902345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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