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体育局竞训处、海军军训部、各省市水上中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
2012年度运动员注册工作已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为落实体竞字〔2011〕230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中国赛艇协会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运动员注册
(一)省市单位运动员注册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等文件规定进行2012年度赛艇项目的注册工作。
2、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运动员注册汇总表及运动员注册证寄至我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汇总表至协会邮箱cnrowing@yahoo.com.cn(汇总表要求按照确认、重新注册、新注册、优先权、退会的顺序填写)。
3、请各单位将新注册运动员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协议书、入会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复印件),于2012年1月10日寄至我中心。
(二)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注册
总体要求: 2012年赛艇项目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注册,继续采用书面注册的方式,每个基地必须在中国赛艇协会进行年度注册;
1、注册时间: 自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3月1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运动员注册汇总表及运动员注册证寄至我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汇总表至协会邮箱cnrowing@yahoo.com.cn(汇总表要求按照确认、重新注册、新注册、退会的顺序填写)。
2、注册要求:注册分:确认、重新注册、新注、退会四类; 注册材料分以下几类
2.1、新注
(1)运动员注册汇总表(必须有单位行政主管领导签字和主管单位的公章)。
(2)入会申请表和书面保证书;
(3)代表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必须采用总局统一标准格式);
(4)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5)运动员照片6张(彩色小二寸)(4张先分别贴入会申请表、协议书上,2张待做注册证用);
2.2、重新注册:代表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必须采用总局统一标准格式);
2.3、确认与退会:填写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3、材料填写要求
1、入会申请表必须逐栏填写;
2、各书面材料必须运动员本人签字;对未到法定的运动员,由监护人代签(加指纹);另未满16周岁的运动员,协议期限只能注册到年满16周岁的日期。
二、教练员的注册
(一)要求全体国家级、高级、中级、初级教练员必须重新注册,填写赛艇项目注册教练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附后)。
(二)未注册的教练员将不能代表各省市参加全国性各类比赛。
三、裁判员的注册
(一)裁判员必须进行注册才能成为中国赛艇协会会员,要求全体国际级、国家级赛艇裁判员必须重新注册。
(二)允许各省市推荐若干一级裁判进行注册,条件是担任省级裁判多年,业务过硬,值得培养的骨干。
(三)新注册裁判员需提交赛艇裁判员注册登记表(表附后)。已在册裁判员需提交赛艇项目注册裁判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附后)及裁判员证书复印件。
(四)未注册的裁判员将不能参加任何国内、外赛艇赛事的执法工作。
四、团体注册
团体注册需由所属体育局在中国赛艇协会进行年度登记。
五、注册有关费用
团体会员费:每单位500元/年
新入会运动员会费及制证:20元/人
确认、重注注册运动员会费:10元/人
汇入行:中信银行崇文支行
账号:7112210189800000833
收款人: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中央财政汇款专户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1279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8号(伟图大厦826)
联系人:郑娜 电话:010-67113681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水上中心 赛艇 注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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