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花样滑冰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制定该项目的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花样滑冰项目全国性竞赛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程和裁判法等。
三、负责审核运动健将、国家级教练、国家级裁判员。
四、负责运动员、教练员的注册及指导地方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
五、负责组队参加综合性国际大赛、开展国际技术交流;负责申办、组织国际大赛。
六、负责该项目的青少年竞赛及队伍管理,以及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七、负责该项目档案及年鉴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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