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行政村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来,截至目前已建成5145个。为把这些工程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民心、放心、民生工程,福建省体育局按照要求,严把“三关”,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是把好招标文件有关质量与验收标准关。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健身工程器材质量,该局在2008年农民健身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前,组织局群体处、经济处、驻局监察室和省质量监督中心检验所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村、乡镇和基层体育部门意见,为该年度招标文件中有关器材质量标准和工程验收程序的制定提供现实依据;同时,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标书中器材质量技术指标和售后服务分值权重,从源头上把住器材质量关。
二是把好工程建设前器材供应质量关。招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制定了《省体育局农民健身工程验收细则》;器材安装前,组织驻局监察室和业务处有关人员深入生产企业车间现场监督检查,并委托省质量监督中心检验所对中标的75批636件器材质量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76台室外乒乓球台、100副三位蹬力器予以无条件退货。
三是把好器材安装后工程验收关。器材安装完成后,组织5个农民健身工程检查验收组,对不少于80%的县、市、区的工程点进行抽检,重点检查器材安装选址、安装间距、地埋高度等,对个别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商,严格按合同约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其索要经济赔偿,确保了健身工程能发挥应有的使用效应。
(福建省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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