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成果的质量,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立项的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在研究期限截止后的半个月内,须报送该科研项目的下列书面文字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材料申请结题验收: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此表由科研项目申请鉴定单位按要求详细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科研项目申请鉴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申请鉴定单位及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单位(任务下达单位)审阅并在此表相应部分盖章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此表格式可从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网址为:WWW.SPORT.GOV.CN)科教司栏目内下载。 二、研究资料 报送的研究资料须分别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研究成果报告:研究成果报告指对研究成果全面、细致的说明,包括是否根据计划任务书中研究目标的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各项研究任务,以及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应用方法、优缺点和改进的建议及其各项技术指标等(可附带声像材料)。 (二)研究工作报告:本部分报告中须对科研项目的研究过程进行详细的说明,包括研究方案的设计、研究分工、研究地点、研究的技术路线等。 (三)主要技术资料:指为项目研究提供依据及技术性说明的 主要技术资料,包括各种测试数据、各种文献资料(包括国内外研究对照资料、研究原始资料及图片和数据等)、研制仪器设备的各种技术性说明、所获成果及专利资料等。 三、固定资产列表 将用该项目研究经费所购单价在800元人民币以上、可循环使用的各种资产名称按金额大小从前到后排列,注明所购日期、型号和研究用途。没有购买固定资产的,也必须注明并加盖财务管理部门公章。 四、经费支出明细表及财务支出汇总表 须报送该科研项目的财务帐页支出明细表及各类财务支出汇总表,加盖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公章。 五、研究成果应用报告 对于项目研究成果,须经成果使用单位实际使用,出具相应的研究成果应用情况的报告,对研究成果的性能、使用效益、存在的优缺点等情况进行说明。 六、申请结题鉴定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申报书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整理完毕后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批准后,将通知鉴定时间等其它有关安排。 通信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二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 系 人:李晨峰 联系电话:87182390 传 真:67111073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二○○四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