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第五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7〕11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援藏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西藏的发展与稳定,做好干部援藏工作,现就第五批援藏干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总局将选派2名干部(1名副司级岗位,1名副处级岗位),作为第五批援藏干部,到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工作。援藏工作时间自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 二、援藏干部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思想解放,吃苦耐劳,作风扎实,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具体资格为: (一)报名副司级岗位的,年龄须在50岁以下,任机关正处级职务两年以上,或任直属单位中层正职两年以上。 (二)报名副处级岗位的,年龄须在45岁以下,任机关正科级两年以上,或在直属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请各单位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择优推荐的原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援藏。 三、干部援藏期间的管理和各项待遇按《国家体育总局干部挂职工作暂行办法》(体党字〔2006〕34号)执行。 四、请各单位于2007年3月30日之前,将第五批援藏干部人选推荐表报人事司任免调配处。 联系电话:87182183、87182250。
附件:援藏干部人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人事司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