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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晋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函
【发布时间:2008-04-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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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来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建立晋江市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函》(闽政函〔2007〕117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省建立“晋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请你们认真研究、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产业基地的各项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当地体育产业的发展。
  产业基地是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开放型、有特色、多功能的体育产业聚集区,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为体育产业的聚集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和技术服务平台,创造优良的投资、创业、发展环境;二是通过吸引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体育产业链,发挥产业聚集、辐射和示范、带动效应,推动体育产业的整体发展;三是以骨干企业为核心,提高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进而形成集团优势和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体育产业向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在产业基地的建设上,要充分发挥晋江的产业优势、体制机制优势、政策优势、人文优势和地缘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加强国内外体育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体育用品做龙头,健身娱乐做网络,竞赛表演做特色,园区建设做风格,扩大合作做贡献”的整体思路,积极探索体育产业发展的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体育用品业,进一步带动体育服务业的发展,为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有关方面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产业基地的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一方面,产业基地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资金、税收、进出口、人才引进以及构建体育技术研发平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国家体育总局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通过不同形式,采取不同措施,对产业基地建设给予一定支持。

                           (总局章)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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