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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国体育标准化事业,充分发挥标准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满足体育事业发展对标准的需求,切实提高体育标准研制质量。根据2009年体育标准化工作计划,在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体育标准需求以及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09年度体育行业标准项目公开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见《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度体育行业标准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指南》编报项目,本次申报不受理超出项目《指南》范围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资格
(一)凡正式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均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标准制定能力或相应的技术创新开发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起草人必须熟悉体育标准化工作领域,具有体育标准制修订经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标准项目的申请。项目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的申请。申报单位有关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
三、申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体育行业标准项目申报的审查和报送工作。
(二)申报采用纸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并行报送方式。项目申报需提交《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度体育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采用A4纸双面印制。报送电子文件,请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09年度体育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指南》和《申请书》可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port.gov.cn)。
(三)本次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一)体育行业标准项目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公开发布、公开竞争、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确定立项的项目将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任务合同书。
(二)对立项的项目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惜 姚 磊
电 话:(010)87182137 6298946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北京体育大学科研处
(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邮 编:100084
电子邮箱:fx@sport.gov.cn Sactc456@163.com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度体育行业标准项目指南.doc 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度体育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doc
二○○九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