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竞字[2009]190号
关于报送2009年度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
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北京体育大学,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我国运动员在2009年国际比赛上表现突出,屡创佳绩,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做好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表彰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2009年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87]体综办字23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二、教练员申报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培养运动员获得2009年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冠军或创造新的世界纪录;
(二)直接培养该运动员两年以上。
注:本次只申报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体育运动一、
二、三级奖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授予;运动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根据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成绩自动产生。
三、申报材料包括:
(一)《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一式三份,电脑打印填写,该申报表可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首页“热点关注”栏中获取;
(二)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四、请各单位于2009年11月25日前,将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综合处 康 萍
电 话:(010)87182041
传 真:(010)67112332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邮 编:100763
办公厅(章)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