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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2年各项目青少年训练营承办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6】    【来源: 青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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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加强奥运重点项目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经总局批准,决定在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射击、击剑、拳击、帆板、赛艇、举重、柔道(女子)、跆拳道(女子)、田径、游泳、跳水、体操、蹦床、曲棍球(女子)、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共21各项目中开展青少年训练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要求、奖优罚劣,切实抓好2012年各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组织工作,现决定与各项目中心签订《各项目青少年训练营承办协议书》(附后),请各中心填写《协议书》相关内容,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于2012215日前报总局青少司业余训练处,相关文件可登陆国家体育总局网站青少司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远洋

电话:87182036

 

附件:

12012年各项目青少年训练营一览表

22012年各项目青少年训练营承办协议

 

 

 

                       青少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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