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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禁用药物名单的历史演变
【发布时间:2009-11-09】 【来源:《反兴奋剂动态》200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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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兴奋剂检查始自1968年,至今已走过了40多年的历史进程。作为国际奥委会反兴奋剂政策的基本策略之一,多年来,奥运会兴奋剂检查的禁用药物种类呈现出持续扩容的发展趋势。以下对国际奥委会禁用药物名单的“前世今生”做一简要回顾。

1968年初,在法国格勒诺布尔举行的第10届冬季奥运会开幕前,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正式宣布了奥运会兴奋剂检查历史上的首份禁用药物名单,当时的禁用药物仅有为数不多的几种。随着奥运会赛场上兴奋剂的泛滥,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第48条《医务条例》)中规定的禁用药物种类也逐渐增多。

2000年,国际奥委会改在《奥林匹克运动反兴奋剂条例》中公布禁用物质与禁用方法清单。从2004年起,又改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每年《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中公布最新的《禁用清单》。

现将笔者统计整理的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不断增加禁用物质种类、禁用方法和违规行为的历史记录列出,以供参考。

1968年格勒诺布尔冬奥会和墨西哥城夏奥会的禁用药物为28种;

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增加检测合成类固醇,共禁用58种药物;

1985年国际奥委会开始禁用b-阻断剂和利尿剂;

1986年除禁用物质外增加了禁用方法,宣布禁用血液兴奋剂(血液回输);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增加了肽类激素EPO,禁用物质扩大到107种;

1996年增加“使用受一定限制的物质”类别,每种禁用物质后还注明“及相关物质”;

1998年禁用物质有5大类120种,以及禁用方法和“受一定限制的物质”;

2000年禁用物质增加至137种,将“受一定限制的物质”改为“在某些情况下禁用物质”;

2001年《禁用物质与禁用方法》清单中增加赛外检查的相关规定;

2002年禁用物质增加至140种;

2003年禁用物质增加至7大类155种,将“在某些情况下禁用物质”改为“在某些项目中禁用的物质”;

2004年全新改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禁用清单重新分为四大部分:所有场合禁用的物质和方法(赛内和赛外)、赛内禁用物质和方法、特殊项目禁用物质、特定物质。禁用物质增加至8大类,一些禁用物质种类前增加了特别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或在一些种类后面加注“具有相似化学结构和药理作用的其他物质”的说明。2004年生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中还增加了可被认定构成违犯反兴奋剂规则的多项违规行为。

2005年禁用物质增加至9大类185种;

2007年禁用物质增加至211种;

2008年禁用物质增加至216种;

2009年《禁用清单》总计列出了9大类217种禁用物质,并且大部分禁用物质种类前都注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或在后面注明以及其他具有相似化学结构或相似生物作用的物质”。据反兴奋剂专家估计,加上此两句说明后,目前的禁用物质可达2000多种

2009年《禁用清单》中的禁用方法共分为三大类:提高输氧能力(包括使用血液兴奋剂等);化学和物理篡改;使用基因兴奋剂。每大类中又包括数种不同的方法。赛内和赛外都禁用这三大类方法。

  总之,奥林匹克反兴奋剂斗争多年来的实践表明,伴随着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作弊手段的“推陈出新”,《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禁用清单中规定的禁用物质种类、禁用方法和违规行为的不断增加,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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