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体育局三项措施加强对全市游泳馆监管

随着疫情形势逐渐向好,气温不断飙升,游泳运动迅速兴起,溺水事件频发。南宁市体育局采取措施,加强对全市游泳场馆的指导、监管,推动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馆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保障的游泳场所,有力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发溺水工作开展。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已开放31家游泳馆。

一是加强指导,确保游泳馆疫情防控到位。下发《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游泳馆在符合疫情防控等条件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序申请复工复产,各场馆要严格落实“五要”:一要提前做好开放区域设施设备安全检测,配备足够的体温计、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二要坚持适度有序开放,引导消费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原则上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超过核定最大瞬时流量的30%;三要保持场馆内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每日至少进行2次开窗通风换气,每次30分钟以上;四要实施人员进出管理,对进入人员按照有关指引佩戴口罩,实行“健康码”扫码、亮码和体温测量管理;五要严格按照南宁市发布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卫生管理规定,对消费人群直接接触的设施设备、防护及穿戴用具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公共空间定时消毒,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游泳人员人身安全。为使各游泳馆安全有序开放,南宁市体育局通过线上统计、线下核查的方式,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场馆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核查是否配备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悬挂醒目警示标牌、是否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救生设施及救生器材等,并督促各场馆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持证营业并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为游泳体验者的人身安全提供最大保障,同时保证在非营业时间无人进入场馆发生伤亡事件。

三是加强宣传,增强游泳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一方面加强游泳馆内的警示宣传,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入场游泳时一定要有监护人陪同,游泳馆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未成年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入池”“未成年人游泳期间,监护人不得离开”等安全警示标语,并在池面标明池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等,增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验者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利用市属媒体、绿城南宁APP等平台宣传游泳技巧、注意事项、防范措施等,增强安全防护意识,自觉选择正规、有专业救生员和专业人员指导的游泳馆游泳,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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