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创建国家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工作座谈会在南宁举行

        7月24日,广西创建国家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市举行。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陈立基、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翬永红等领导出席座谈会并听取汇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陆学杰主持会议,共有创建项目负责人、专家学者、相关政府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民族体育特色之乡、民族体育传承馆、民族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基地等代表人员近50人参加了会议。

        在本次座谈会上,项目负责人、民族体育示范县、民族体育特色之乡、民族传统体育传承馆、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基地等部分代表作典型发言,介绍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与会代表也就如何创建国家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示范区进行了交流和讨论。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翬永红、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陈立基先后作了重要讲话。陈立基副局长表示,各级领导重视民族体育工作,各地重视民族体育节庆,各界关注民族体育活动,广西民族体育理论体系得到加强,民族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广西民族体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也指出,各地民族体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民族体育牌品赛事不多,民族体育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最后,他就创建示范区后期工作和今后民族体育工作提出八点意见,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认识创建国家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各项目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三是加强民族体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四是加强民族体育工作与本地民族体育节庆等重大活动相结合,突出本地特色;五是加强民族体育与旅游、文化等要素融合;六是加强民族体育与市场等要素融合;七是加强民族体育的现实保护传承与新媒体相结合;八是加强民族体育宣传。

        自治区体育局从2012年开始启动国家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创建工作,周期为4年。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后期阶段,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和推出了民族体育示范县、民族体育特色之乡、民族体育传承馆、民族体育传承人、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基地等11个项目,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和资助,由试点建设工作逐步扩展到全面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2016年,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创建标准,对全区示范区创建进行审查和评估,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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