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关于命名第七批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再次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七批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的决定》(桂直文明委〔2014〕3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第七批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这次被命名的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经过严格检查、验收、考核和反复筛选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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