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被授予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第三批“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名列其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命名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决定》(桂依法行政办发〔2014〕6号)文件,自治区体育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了“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全区直属单位共有21家单位被授予示范点单位,自治区体育局排列第8位。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治能力和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学法用法形式,不断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监督,依法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推动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加快广西体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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