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9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对近五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665个模范集体和812名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包括安徽省9个集体和13名个人。安徽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作为我省9个集体之一,受到国家表彰。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分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颁发奖牌奖章证书。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首次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新规定组织开展,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安徽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承担着全省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职责。近五年来,省体育局群体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十三五”期间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把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作为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少数民族体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大投入,筑牢根基

一是重点扶持一批民族体育发展基地。在各地原有民族传统体育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民族体育之乡、民族体育传承人,带动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传承、发展。如五河县临北毽球项目、合肥市牌坊回族满族乡蹴球项目、东至县胜利江心回民村陀螺项目等。近年来,先后培育了11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二是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运动设施和健身场地建设。积极配合省民委持续加强对民族乡、村运动设施、健身场地等的建设,目前全省9个民族乡、1个民族农场(享受民族乡待遇)、1个民族街道(享受民族乡待遇)、135个民族村、122所民族中小学全部建有乡镇广场、室外综合运动场或健身路径,为少数民族群众运动和健身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二、稳步发展,成绩显著

一是积极组队参加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派出141人参加毽球、蹴球、押加、高脚竞速、民族式摔跤、射弩、武术、板鞋竞速、陀螺、民族健身操等10个竞赛项目和1个表演项目(花鼓灯健身操)的比赛,参赛项目和参赛民族成份为1982年我省首次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来历届之最,共获得1个一等奖、9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奖牌总数位列华东地区之首。此外,安徽代表团再次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二是大力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发展。2014年、2018年举办了安徽省第七届、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七届运动会共设武术、民族式摔跤、毽球、蹴球、押加、高脚竞速和陀螺七个竞赛项目,1200人参赛。第八届运动会共设8个竞赛项目,1300多人参赛,规模、设项、人数均超过历届省民族运动会,打造了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三、扶贫攻坚,融合发展

安徽省体育局是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群体处负责承担联合攻坚对口帮扶民族村具体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帮扶工作,群体处多次前往亳州市谯城区丁固民族村进行帮扶对接,调研丁固村经济状况、全民健身开展情况、村委会党建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一是制定《省体育局联合攻坚帮扶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结合自身体育特色,开展送健康活动。投资近20万元,支持该村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和开展活动。三是协助该村做好扶贫建档立卡、危房改造、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发展乡村旅游、中药材种植及深加工培训等帮扶工作。目前,该村已成功脱贫。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