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局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对群众开放

    近年来,安徽省体育局、教育厅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努力推动全省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稳步向社会公众开放。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省人大将开放工作写入了《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今年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对开放工作进度有了明确的时间要求。
    省体育局、教育厅主动作为,积极会商研究体育场馆共建、共享进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体教两家联合出了《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市、县政府履责。目前,开放工作已纳入了省辖市体育工作考核指标。各市在开放工作中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制订工作方案。
    目前,全省各市在多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精心组织开放工作,有效调动学校和社区等有关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开放”工作强大合力。教育、体育、公安、民政等各部门明确职责,共同协作推进。开放工作紧抓规范管理,指导并督促开放学校制定资产、财务、应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弥补开放学校设备损耗、器材维修、人员管理等经费不足,合理规避安全风险,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设立专项经费保障。与此同时,安徽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社会对开放工作认可度不断提升。
    总结几年工作,安徽省相关部门深刻感觉到,政府主导是取得开放工作成效的关键,多部门协同配合是推进开放工作的前提,而体教结合是切实做好开放工作的保证。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