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组赴合肥、安庆开展执法检查

  10月30日至11月2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一行,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率领下到合肥市、安庆市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这是继2008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颁布《条例》以来,又一次在全国率先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省体育局局长冯潮、政法处处长崔立新、办公室调研员丁秀军、群体处副调研员李卫红等随同检查。

此次《条例》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通过实地检查,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强化依法行政,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健康安徽发展战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努力奠定建设体育强省的坚实基础,进一步推进美好安徽建设。

省人大检查组一行在合肥市、安庆市有关领导陪同下,深入到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中小学校、健身广场、企事业单位等,实地了解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以及对居民开放情况,在合肥市、安庆市和肥东县召开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汇报座谈会,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合肥市、安庆市和肥东县、桐城市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通过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领导对两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两市上下认真贯彻《条例》,高度重视全民健身运动,逐年加大体育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投入,不断健全群众体育工作网络和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为建设体育强省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对两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快构建设施、活动、指导服务、保障、组织五大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等方面,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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