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根据《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江苏省体育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和2012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2011和2012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等相关工作,2月24日,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联合召开了2011年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会议。省体育局副局长颜争鸣、各市体育局分管局长以及体育局、财政局职能处室负责同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体育经济处、体育产业指导中心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颜争鸣指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是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政策,是体育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的窗口和平台,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这一政策用足、用好,发挥其应有效益。他对做好资金申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引导,放大效应,广开项目源。要深入调研、广泛宣传,善于发现、捕捉项目源,善于策划、包装、提升项目,充分挖掘和利用蕴藏在社会、蕴藏在市县的各类项目,不断拓展项目来源并逐步建立项目库。二是认真组织,严格筛选,把好项目质量关。做好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关键在重视,根本在项目。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数量和预算申报数等组织申报,并在统筹考虑本地发展重点、优势,以及项目的创新性、成长性和综合效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筛选。评审时要从严掌握、从紧控制,真正推出一批发展前景好、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好项目。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完善申报项目推荐、评审程序和规范,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工作领导,规范工作要求,明确专门人员,做好咨询答疑和解释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水平,树立体育部门窗口形象。要加强项目跟踪和绩效考核,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有关同志分别介绍了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设立背景、2011—2012年度支持重点以及申报评审流程和工作要求,并就申报基本程序、项目筛选等进行专题辅导。与会代表还就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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