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打造群众体育品牌开启全民健身新引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近日,黑龙江省召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切实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并落到实处,我省将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加大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和体育资源有限的矛盾,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体育服务产品,让更多的人分享体育发展成果,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当务之急,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必须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能,此外,要积极构建和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大龙江品牌健身项目建设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引领群众体育健身文化,重视和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大力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为百姓提供多元化的体育产品。

此次会议上,我省出台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包含四项核心内容:到2015年,我省初步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逐步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机制;强化政府职能、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保障;明确各级政府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的责任。

      根据工作会议精神,自2011年起,我省每四年将举行一次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和异地分散举办的模式,依托健身运动会打造“民生体育”。

      首届运动会将于今年9月至10月举行,分为代表团组、机关组和体育院校组三个组别,共设立体育舞蹈、台球、门球、三人篮球、五人制足球、传统武术、徒步登山等14个项目。

“十一五”期间,我省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逐年增加,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已经成为更多人的重要生活方式。目前,我省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和面积显著增加,全省新建49个全民健身苑工程,2577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3000多个农村篮球场地、小型健身路径等健身场所设施,全省各市地成立体育总会,每年有一定规模的群众比赛和健身活动达2000余项次,全民健身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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